沈阳农业大学办事规程
外来人员办事规程
欢迎您到沈阳农业大学来!
1.您如果到机关各部处办理公务,请您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收发室登记,经收发室工作人员电话征求所赴部门同意后,前往办理相关事宜;
2.您如果约见学校领导,请您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收发室登记后,到学校办公室等候,由办公室安排具体事宜;
3.凡推销产品、收废旧报纸者一律不准进入办公楼。
谢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校内人员办事规程
老师、同学:
您好!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竭诚为您服务!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更好的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1.邀请学校领导出席会议、签署协议、接待来宾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须同学校办公室联系,由学校办公室请示校领导后统一做出安排;
2.需要校领导签批的请示、报告、财务报销、出国证明、协议等材料,由相关单位统一送达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报校领导审阅签批后,返还各单位;
3.学校领导在召开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期间,原则上不处理各部门的日常事务,如遇紧急情况须经学校办公室请示校领导同意后予以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直接进入会议室;
4.各单位、各部门报送校党委、行政领导的工作请示、报告等,除校领导专门交待或紧急情况外,一律送交学校办公室登记并由学校办公室按规定程序送审或传阅,无特殊情况,学校接到各单位的请示或报告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并返还各单位;
5.教师和学生经收发室工作人员允许可直接到机关各部处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热情服务,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暂时有困难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6.其他未尽事项请各单位按《沈阳农业大学关于规范办事程序的暂行规定》(沈农大办字[2005]1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