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教师外出进修,有针对性地学习、提高,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是教师培养
的重要方式。为使进修教师的选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选送进修教师的条件
一般要有两年以上教学工作实践,思想政治表现好,安心教育教学工作,有培养前途。
二、进修学习方式
1.国内访问学者:一般应是副教授或作为骨干教师培养的优秀讲师,访问期间以科研为主
,访问时间为半年至一年。访问学者的研究方向应紧密结合本学科发展需要,通过学习和工作,
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国内访问学者进
修专业目录可到师资科查询。
2.单科进修:是以主修某一门课程为主的进修学习方式,进修时间为一个学期。选派单科进
修教师限于有发展前途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以满足学科发展和校内开课需要。
三、选派进修教师工作程序
1.各单位应根据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和各级师资培养提出规划,在每年12月20日前,制
定出下个年度教师派出进修计划。推荐进修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教师人数的5%,根据学习方
式对应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单科进修申请表》,报师资科。
2.学校每年在12月底前研究、审批各单位进修计划,并向各单位反馈审批结果。每年只研
究一次,未列入进修计划的教师不能派出。
四、进修要求
1.单科进修教师,主修课必须参加考试,取得成绩;辅修课可根据接受单位意见进行考试
、考查或由指导教师作出评语。拟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在进修期间应写出回校所承担课程的
讲稿并请指导教师审阅。
2.做国内访问学者教师,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及早制定进修访问计划,认真加以实施。
若不能如期完成进修访问计划而被转为一般进修,学费将由本人承担。
3.教师进修期间,应自觉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每学期把落实的进修计划
、学习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师资科及所在教研室书面汇报1—2次。
4.进修教师返校后,要将进修期间的学习收获及建议向教研室、学院(或教学部)汇报,
并将考核登记表报师资科,存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五、经费使用
教师进修经费由学校统一使用管理。为增加学校有限进修经费的使用效益,对教师进修所需
经费,原则上学校只负责学费部分,其他部分由进修教师和所在单位协商配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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