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通知
 

关于选派2009年赴韩交流博士后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
  2009 年中 韩 博士后交流计划的互派工作已经开始 , 辽 宁省 博士后服务中心分配我校 1 个名额,请组织本单位有此意向的教师申报 , 并进行审核 , 最终确定 1 名人选向学校推荐 , 同时填写《中 韩 博士后交流推荐表》 ( 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 ) ,于 6 月 16 日上午 11 点前 报送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 人事处师资科 ),  同时提交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学校择优选派。
  ( 一 ) 申请人资格:
  1. 已获博士学位且目前正在科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 年龄不超过 40 岁;
  3. 具备良好的当地语种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4. 身体健康,能胜任研究工作。
  ( 二 ) 待遇:
  1. 生活补贴 170 万韩元 / 月 / 人;陪伴家属补贴: 10 万韩元 / 月 / 人;韩方提供在韩医疗保险。
  2. 韩方接收单位另有专项经费。
  3. 交流时间为一年。
  4. 往返路费自理。


 
                                人事处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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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科: 88487039转12 3227      师资科:88487039转11 3152
      劳动工资科:88487040转16  3266    人事档案室:88487039转13 3236
      劳动保障办公室:88487040转17 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