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通知
 

关于认定非法出版物办法的补充通知

 

  在职称评聘工作收卷过程中,通过扫黄打非网查询,人事处将存疑出版物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进行咨询,现将反馈意见通知如下:

一、将出版物名称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右侧“新闻机构查询”进行查询,如果未查询到即可认定为非法。

二、存在更名情况的出版物,只能对其更改后名称进行查询,如果未查询到即可认定为非法。

三、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研制)、中国知网等收录情况不能作为确定期刊合法性的依据条件。

四、停刊期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无法进行查询,其未停刊期间合法性请相关人员出具证明材料,以资确认。

五、香港、台湾出版物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查询,无法查询到即可认定为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

http://www.gapp.gov.cn/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index.jsp?siteId=21

如有疑问,请于 7 月 9 日上午 11 : 00 前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 李峰

联系电话: 88487039-11 (外线); 3152 (内线)



 
                                人事处
                        2008年7月9日


 
 


联系电话  处长室: 88487038 3247        副处长室:88487040转18  3156    
      人事科: 88487039转12 3227      师资科:88487039转11 3152
      劳动工资科:88487040转16  3266    人事档案室:88487039转13 3236
      劳动保障办公室:88487040转17 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