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通知
 

关于公布2008年度教师进修计划和报考在职研究生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 《沈阳农业大学教师校外进修暂行规定》和 《沈阳农业大学关于青年教师报考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 经教师本人申请,学院(教学部)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批准下列教师 2008 年到校外进修或参加 2008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未列入计划的, 2008 年不得派出或报考。学校批准同意的名单见附件。

 

 附件 : 1.2008 度派出教师进修计划

     2.2008 年度教师报考在职研究生计划



 
                                人事处
                        2008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  处长室: 88487038 3247        副处长室:88487040转18  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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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工资科:88487040转16  3266    人事档案室:88487039转13 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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