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 《沈阳农业大学教师校外进修暂行规定》和 《沈阳农业大学关于青年教师报考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 经教师本人申请,学院(教学部)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批准下列教师 2008 年到校外进修或参加 2008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未列入计划的, 2008 年不得派出或报考。学校批准同意的名单见附件。
附件 : 1.2008 度派出教师进修计划
2.2008 年度教师报考在职研究生计划
联系电话 处长室: 88487038 3247 副处长室:88487040转18 3156 人事科: 88487039转12 3227 师资科:88487039转11 3152 劳动工资科:88487040转16 3266 人事档案室:88487039转13 3236 劳动保障办公室:88487040转17 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