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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办法
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考核。程序如下:
(一)资格审查
参加考核人员应于2008年5月30日14:30—16:00时,到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请本人准时持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材料参与。1.身份证;2.各级学历学位证(最终学历、学位证书还没发放的,请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是否按期毕业的证明);3.各级学历成绩单(从本科开始);4.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5.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是否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是否练过法轮功);6.外语等级证书;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核。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安排
参加考核人员统一参与学校集中进行的职业能力笔试、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定于2008年5月31日(周六)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考试安排。管理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参考权重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教辅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3:7,参考权重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体检:通过考核的人员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三、拟聘用人员需经过省教育厅、人事厅统一公示。
四、公示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
附: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管理岗位(请点击查看或下载)
教辅岗位(请点击查看或下载)
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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