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一般不能借出使用。但属于下列特殊情况经组织部、人事处领导批准,方可将干部
档案借出使用。
1、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因审批干部职务任免、办理出国(出境)政审;
2、商调干部时,接收单位需要审查该干部的全部情况;
3、审查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更改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等需要评细阅该干部的档案,因条
件限制不便到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直接查阅的;
4、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干部档案有关内容需要主管领导同志直接研究干部档案中的有
关内容。
5、其他特殊需要,如办理干部的组织处理,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必须将干部(人事)
档案借出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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