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

 

1、 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

2、 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 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4、 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5 、 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各类专业学位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及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6 、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教师职务聘任申请表。

7 、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8 、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9 、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10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事迹材料,退团材料。( 3 )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11 、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含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立功、授勋、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12 、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销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离婚材料等。

13 、干部任免、调动、军队干部专业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调动鉴定、组织审定的表现情况材料、考察材料;军队专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专业鉴定、定级定工资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4 、录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考核考察材料,续聘、解聘和辞退材料等。

15 、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16 、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16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17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