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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工资的日常管理

 

  一、技术工人晋级后工资待遇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变动后确定职务(岗位)工资暂行规定的通

知》(辽人发[1994] 49 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后,原技术等级工资低于新任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

入新任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原技术等级工资在新任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以上的就近就高靠入新任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二、工人调动后的工资待遇

  1. 从企业调入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

  企业的工人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后,分配在技术岗位的工人,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试定级,重新确定技术等级。在未确定

之前,可暂按同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工资。如果重新考试定级未合格,则按下一等级确定工资。

  2. 在工资制度、工资标准相同的国家机关之间、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工资处理

  调动前后工种没有变化或虽然发生变化,但是工种相近,其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不变,事业单位中的津贴部分按调入单位的

比例执行。调动后工种不相近,属于跨技术工种调转,需按新工作岗位重新考试定级,在未考试定级之前,与从企业调入人员一样,暂

按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工资。

  三、工人聘干或解聘回工人岗位的工资待遇

  1 、工人聘干后的工资待遇

  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所以工人被聘干后,要执行相应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

  2 、解聘回到工人岗位后的工资待遇

  这类人员被解聘后,回到普工岗位的,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其岗位工资;回到技工岗位工作的,需经当地

工人技术等级考评部门定级后,方可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工资。

  四、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人 [1996]37 号)文件中第 5 条规定,“分派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

上的复员退伍军人,比照地方同期参加工作、同岗位、同条件的技校毕业生确定工资”,也就是说不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分配

到企业后又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比照当时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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