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首页 · 科室设置 · 政策查询 · 人才资源 · 博士后 · 办事指南 · ·  
 
当前位置:首页 >>劳动工资
          
 调动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处理

 

  实行新工资制度后,由机关、企业单位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均由调入单位按新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各

事业单位之间相互调动的人员,也按上述办法执行。调出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管理员 |
Copyright(C) 2005-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