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文件
 
沈阳农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启事


   我校组建于1952年,由当时的复旦大学农学院和沈阳农学院部分专业合并而成,时称沈阳农

学院。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博士、硕士授予权单

位,1985年10月5日,经原农牧渔业部批准更名为现校名沈阳农业大学。学校坐落在沈阳市东郊天

柱山南麓,东与世界文化遗产东陵毗邻,西与沈阳城区相连,学校占地2万2千亩,校园有山有水

、有旱田水田、坡地和林园,农业教育 、科研条件优越,校区环境幽美,景色宜人。经过几十年

建设,学校已发展为教学和科研并举,以农业与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经、 管多学科协

调发展的重点大学,成为我国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的办

学理念,诚聘一流人才来校任教,努力以鲜明的办学特色打造品牌,争取早日实现一流强校的办

学目标。

  一、岗位设置与聘任

   1.按照教育部下达的长江学者申报限额和设岗要求,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结合学校的学科

特点,我校在国家级重点学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蔬菜学或省部级重点学科土壤学、植物病理

学、农业机械化工程、食品科学、果树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森林培育学科等及与之相关的

新兴交叉学科设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1人。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

优聘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和我校急需的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应担任过世界一流大学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

则上应有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现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能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对应聘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

进学术水平;

   7.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

梯队建设,能带领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特聘教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应保证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二)讲座教授

   1.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目前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且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

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学术成就;

   4.保证每年能在我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三、岗位职责

   (一)特聘教授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或前沿领域的课程,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

持国际先进学术水平;

   3.面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积极争取主持国家重大科

研项目,开展原创性研究。

   (二)讲座教授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带动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面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积极组织申报、争取承担

国内外重大研究课题。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开展

教学科研工作。

   四、待遇

   1.特聘教授岗位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

险、福利待遇。讲座教授岗位津贴为每人每月人民币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学校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

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50万元。

   3.其他待遇:聘期内,学校提供100m2公寓住房一套,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协助安排配偶工

作。聘任期满且工作成绩显著的,若继续受聘为我校教授岗位者,将按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待遇。

   五、招聘要求

   1.曾受聘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人员,包括在其他单位有过受聘经历的,不再列

入新招聘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范围;但此前受聘过讲座教授的可以申请应聘特聘教授。

   2.讲座教授仅限于聘请正在国外工作的知名学者,已归国学者不列入招聘范围。

   3. 特聘教授申报人选如为高等学校现职校级领导或担任相当于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必须

由申报人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其被聘任为特聘教授即免去其校级领

导职务。申报人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对此要予以说明。

   六、应聘材料

   1.填写并提交《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和《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请申报人务必使用教育部新修订制作的申报软件进行申报,申报软件个人版可通过网站

http://www.cksp.edu.cn下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人除报送数据录入盘外,还须报送推荐表11份(其中一份为原

件)和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不得对其内容做另

行改动。附件材料包括:

   ⑴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⑵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已完成或正承担进行的科研项目以及获奖、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⑶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

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⑷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

索机构盖章);

   ⑸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⑹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3.本人通讯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七、申报时间

   本启事长期有效,热忱欢迎海内外杰出学者前来应聘。

   有意应聘2005年长江学者者,请在2005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校人事处,学校将组

织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李永建 张宜军 吴 昊

   联系电话:024-88487038 88487039

   传 真:024-88417415

   E-mail:yijun@sy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