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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有关职能处的职责
一、管理机构设置
1.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组;
2.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
3.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
1.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组
(1)博士后管理工作实行校、院(系)分级管理, 学校由一名校长或副校长主管博士后工作,任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组组长。成
员有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技管理处、后勤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2)制定学校有关博士后的各项政策制度;
(3)制定学校年度博士后招收培养计划及长远发展目标;
(4)监督、领导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和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
(5)协调解决博士后住房、科研、工资福利、配偶及子女安置等问题。
2.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博士后的报到及离校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管理;
(2)博士后配偶工作借调、安置;
(3)个人档案的保管及转送;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5)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学校等有关博士后政策制度;
(6)负责学校博士后的招收,进出站管理及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7)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协助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专家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
(8)博士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9)宣传我国博士后制度及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工作,扩大我校流动站影响;
(10)博士后流动站的建站申报。
3.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各流动站所在学院院长或副院长任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研究生秘书兼任流动站行
政管理的秘书;
(2)制定各流动站的博士后招收计划;
(3)协助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进行博士后的招收工作;
(4)具体负责流动站内博士后的思想、科研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博士后的其它日常行政管理;
(5)调查反映博士后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做好博士后的服务工作。
4.计划财务处
主要负责博士后经费的管理。其经费包括日常经费、科学基金、博士后启动基金及其它申请到的资助金。
(1)各项经费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2)博士后报销经费,须经其合作导师与人事处主管处长共同签字;
(3)每年一月上旬,将博士后上年度的经费决算(经费支出明细表)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4)博士后出站,财务科应将经费使用情况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5.科技管理处
(1)协助各流动站做好在站博士后的科研协调工作;
(2)各项科研基金的申请,成果奖的申报、成果鉴定管理等;
(3)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审核。
6.后勤办公室
负责博士后住房及配套家具的安排和管理。
每年学校的招生计划确定后,提出住房计划,后勤办公室根据住房计划,落实好住房及配套家具,确保博士后能按时进站。
搞好博士后住房的日常维护管理,保障博士后安心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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