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1处理数量时,因主分校互选课而被删除的选课数据
[主校学生选分校公选课] [分校学生选主校公选课]
20080916处理数量时,因主分校互选课而被删除的选课数据
贴心提示:
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我校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要跨学科选课,自然学科的学生要选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不少于4学分,经济管理类学生要选自然科学类的课程不少于4学分。
本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每名学生限选两门课,多选无效。主校学生选择课序号为0~299的课程,科院学生选择课序号为300~499的课程,主校、科院学生不能互选课程,互选无效。
本轮选课实行完费注册选课制,未交清费用的学生无法通过选课系统进行选课,具体交费事宜请咨询计财处,电话8848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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