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副书记兼处长:胡晓梅

副处长:刘志林
处级调研员:郑桂杰
副处级纪检员:陈锡群

叶新

刘丽娜

孙悦

一、纪委主要职能
1.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党章、党纪条规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2.认真履行纪委工作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
3.配合党委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条规、制度在我校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制定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予以实行,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接待办理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负责信访的承办、转办和催办工作。
6.承办违纪案件的检查和审理工作。并对基层单位查处的违纪案件进行指导和协调。
7.开展党风党纪调研和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8.承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监察审计的职能
1.对学校及其直属附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等实施审计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和修缮工程抽查审计等。
2.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
3.对有关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4.组织审计干部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学习财经审计法规,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开展审计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内部审计的地位和作用
内部审计的地位:
内审不参与具体管理,在为决策、管理、监督三个高层服务上,它处于一种别的部门不可替代的超脱的、层次较高的、综合性的地位。
内审有三个特点:一是隶属的领导职权越高,其地位就越高,即所谓“有位才有为”;二是其隶属的部门与其监督评价的对象越无厉害冲突关系,地位就越超脱,即所谓“无权才有威”;三是审计质量越高,给单位带来的效益、效果越大,就越能收到领导层的重视,地位也就越高,即所谓“有为才有位”。
内部审计的作用:
制约作用--是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控制的再控制。
促进作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管理水平。
保护作用--保护国有、共有资产的安全和企事业的合法权益。
举证作用--排除部门利益干扰,客观、公正反映实情。
预警作用--为单位预防风险提出建议。
通过发挥以上作用,使内部审计成为领导的好参谋和得力助手。